湖北警官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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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现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
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
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
《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与《公安学基础理论》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现有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学院还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校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
湖北警官学院的成人高等教育坚持为公安工作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和以质量求发展的指导思想,形成了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自考助学班、专科起点全日制本科自考助学班等形式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体系。
建校60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我校继续举办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者,经审定,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警官学院副署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具有处理有关国际经济法律事务的能力,能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实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随着中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国际经济法地位在当今中国显得非常重要。我院主动适应我国对精通国际经济法专业人才的需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积极推进国际经济法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创新,进一步发挥学生主体的学习积极性,加快培养应用型、复合性国际经济法学专门人才。
治安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自考治安管理专业是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面对新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人才需求,我院自考治安管理专业教学进行了深入改革,努力探索以培养学员治安管理岗位核心能力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对学员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我院自考治安管理专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18-25周岁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专业最低分数控制线:2010年高考成绩达到高职高专(四批二)最低批次线。
2.政治条件:凡愿就读我院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学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