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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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的途径,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为保证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招生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实行招考分离,严格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实行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保证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4.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试卷领取及保管、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5.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700人,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各35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2.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和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只能报考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6个铁道运输类专业;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和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一类中职毕业生只能报考会计、保险、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社区管理与服务等5个经管类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专业要求考生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5.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运输类专业毕业生时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20%,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158cm以下的女生和165cm以下的男生慎报铁道运输类专业,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5日8:00-3月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在志愿栏填报我院(招生代码5183)。
2.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后于3月23日8:00—27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scvir.com)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可顺序填报3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未按规定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省统一命题。
2.综合测试(总分2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中职类考生,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职业综合能力。
(二)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9:00-11:30,文化考试。
2.13:30-17:30,综合测试。
3.考试日期待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后学校另行公布。
(四)考试地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参考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分类(铁道运输类和经管类)录取计划,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报考考生总人数的90%。
2.根据分类录取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财经商贸类和旅游服务一类中职毕业生等四类考生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均上线的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生源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分类(铁道运输类和经管类)计划范围内平衡生源类别和专业计划。
(二)录取控制线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放弃录取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后5日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四)免试申请
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于文化考试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我院网站下载)。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各专业对身体的相关要求认真比对,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如实向学校反映。我院在开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如考生对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8939874)。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纪检监察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4.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高考普招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6.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7.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5日前,招生宣传。
2.2020年3月5日8:00—3月20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3.2020年3月23日8:00—3月27日18:00,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填报专业。
4.2020年3月30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5.考生到学校交验相关材料,缴考试费,签《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时间待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考试时间后学校另行公布)。提交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6.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公示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等工作时间安排,待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考试时间后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九、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咨询电话:028-68939880028-6893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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