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为确保2020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校)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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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确保2020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成立了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和组考方案,保障单独招生工作正常进行。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划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规定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等环节工作。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30-5235811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日至27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www.scshpc.com)确认,完成支付宝缴纳130元/人的报名考试费和选报专业志愿。学校设2个平行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我院(校)《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确认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和考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六、学费标准
2020年学校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另行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实行抽签面试,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总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
综合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测试。技能考核内容参照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应四川省2019年修订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材料类)内容,其余类按学院制定考试大纲执行(具体详见我院官网www.scshpc.com各专业《2020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大纲》),总分为200分。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参考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100%+综合/技能素质测试成绩×100%)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报考人数的90%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普高类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100%+综合测试成绩×100%),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位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中职类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100%+综合测试成绩×100%),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位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计划和类别计划不平衡,学校有权按报考生源类别及专业志愿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类别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统一招生计划。
4.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依据以下原则取位录取:
按文化考试总成绩、综合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类)/综合素质测试(普高类)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比较;若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和综合技能测试(中职类)/综合素质测试(普高类)成绩都相同,则按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的顺序依次由高到低比较,确定取位录取。
5.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录取。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考生应在公示期间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到学院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将填报征集志愿的所有考生,分类按考生总分遵循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8.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5日前 学院官网公布技能考试、综合测试、专业面试大纲。 3月5日8:00至20日18:00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志愿。 3月23日8:00日至27日18:00 登陆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官网(www.scshpc.com)注册确定报考专业志愿及网上缴费确认,并打印《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确认表》。 另行公布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招生处审查办理考试手续并熟悉考场。 文化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测试、面试 另行公布 成绩查询。如需复查成绩,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至招生办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另行公布 公布录取控制线和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5天)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则上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视录取和放弃录取资格情况,决定是否发布征集公告。如征集,未录取考生可再次登录学院单招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另行公布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另行公布 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单招录取学生转专业办法 1.学生有以下需求可申请在单招专业间转专业 (1)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如社会发展、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等人才需求变化的。 (2)个性、兴趣和专长培养。转入专业更有利于其个性、兴趣、专长、能力发挥及未来创新创业的。 (3)疾病救济。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不宜在录取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4)教学改革所需。如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等。 (5)其它经学院研究允许转专业的。 2.转专业原则与程序 学生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经专业认识教育和军事训练结束后集中受理,经转出转入系认可,程序完整。学生转专业一经转出不得转回。 (四)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招生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合江县荔城大道500号 邮政编码:6462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8889199 纪检监督电话:0830-5235811 学院网址:www.scshpc.com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2020年2月20日 如转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