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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湖北省自考报考简章

,具体报名起止时间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4年7月上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各市州报名工作安排,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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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名起止时间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4年7月上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各市州报名工作安排,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

2014年10月湖北省自考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2.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区)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电话:027-87812058;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电话:027-83254741;湖北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报考电话:027-83421112;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电话:027-87281378,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报考电话:027-59729200;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报考电话:027-88387537;湖北省统计局委托:调查与分析、经济学,报考电话:027-87302411;湖北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报考电话:027-81973724;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报考电话:027-83466185;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报考电话:027-86780881,51012402。工业和信息化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移动商务技术、嵌入式技术,报考电话:027-87608788,87658130;英语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电话:027-88382019。

3.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4.独立本科段专业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2014年10月湖北自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19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编辑推荐。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考生和助学机构应统一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发行中心购买自学考试指定教材。

1.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鄂自考[2012]48号文件),2014年湖北省高自考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安排3次,时间分别在4月、7月、10月。

2.湖北省将于2014年下半年开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试点,具体办法和流程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公告。

3.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4.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现已调整,增加选考模块,同时对课程结构、考试内容、方式进行了调整,详细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5.湖北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

6.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7.考试成绩由市、州、县(区)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8.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实行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30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1-30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受理。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审核网上办理试行办法》(鄂考委办[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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