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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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二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层次(专科或本科)、照片、发证日期及毕业证书编号、主考学校名称。
第三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是考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须认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对确认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信息一经注册,不得随意修改。
第四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是指考生在毕业证书办理过程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或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因信息变更确需进行修改。取得毕业证书之后信息变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二代身份证升级时,原一代身份证15位数字补位升级18位数字时尾号为“0”的;
2.士兵证和军官证号皮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
3.因当年技术原因无法录入或录入错误的;
4.因公安户籍机关人口信息重复录入造成身份证信息错误的。
第五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考生签字、审核人签字);
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
4.考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印章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寸)一张,同时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照片电子版
(480*640像素,照片大小小于等于15-25K)(存档);
6.甘肃省高等敎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修改登记表)。
除上述材料外,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因公安人口信息重复修改身份信息的考生需提供户籍修改证明。
第六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流程
1.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商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修改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仔细核查信息,确定无误后汇总材料并填写《信息修改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2.审核上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规定,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上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更正考生的电子注册信忠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更正。
3.开具证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更正确认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修改结果开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见附件3,加盖省自考委印章和钢印)。相关修改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市(州)敖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分别存档。
4.领取。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考生凭《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考生留存)》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领取《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与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共同使用。
第七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受理时间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商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受理初审: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材料报送: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上半年6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中旬;原则上其他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第八条考生专科段毕业信息无误,但与本科段毕业信息不一致,应与其本科段毕业证书颁发机构联系上报前置学历(专科)验证事宜,关联学信网毕业信息。
第九条考生毕业证书信息无误,但学信网上没有电子注册信息的,不属于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范围,考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到甘肃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甘肃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931-8727020/8720599,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第十条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
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
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