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您的位置 首页 教育考试网自考网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成教拟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介绍

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成教拟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介绍

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成教拟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介绍一、学校简介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苏成考网微信公众号

江苏成考网

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成教拟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介绍

一、学校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现已建成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全国首批成人高等教育重点院校之一。办学40年来,以优越的师资﹑规范的管理、严谨的教学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高,且先后有多人考取研究生及公务员,已形成了具规模、显特色、严管理、高质量的良性循环体系,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学院依托南京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与办学设施,现开设了高起本﹑专升本两个层次的业余﹑函授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0年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继续面向社会招生。

二、2020年南京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

三、2020年部分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介绍

高中起点本科

机械工程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物理、C语言程序设计、工程制图、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控制工程基础、工程材料与成型工艺、机械工程测试技术基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电工学、AutoCAD机械工程制图、机械CAD/CAM、液压与气压传动、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可编程控制器原理及应用、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等课程。

车辆工程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大学物理、微机原理与应用、电工学、工程制图、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控制工程基础、汽车构造、汽车理论、汽车与发动机原理、汽车设计、现代车身制造技术、汽车电子控制技术、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性能检测与故障诊断、汽车销售与服务等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数学、经济法、西方经济学、基础会计、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统计学原理、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沟通、绩效考核与薪酬设计等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统计、C++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电路、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Java程序设计、Delphi程序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编译原理、软件工程、多媒体技术及应用、单片机及应用、网络基本构架与实现、操作系统等课程。

专科起点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沟通、绩效考核与薪酬设计、人员素质测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

会计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统计、税法、财务管理、经济法、审计学等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经济合作、货币银行学、国际商法、外贸英文函电、国际结算与单证、电子商务概论等课程。

工商管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公司法、管理统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国家税收、企业战略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课程。

安全工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化工原理、分析化学、安全原理评价、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工程、安全检测与监控技术等课程。

机械工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伺服系统、电工学、软件技术、控制工程基础、机械CAD/CAM、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现代设计方法、工程材料及成形工艺等课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电力电子技术、控制工程基础、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与控制、电力系统故障分析、高压电技术、发电厂电气设备、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课程。

土木工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结构力学、工程测量、工程经济学、土木工程施工、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结构抗震与防灾、工程预概算、工程项目管理、土木工程监理等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C++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技术、Delphi程序设计、编译原理、TCP/IP原理与应用、软件工程、网络基本架构与实现、操作系统等课程。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需具有中专、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成教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需参照江苏省考试院有关要求。

五、成人高考报名日期和方式

1.报名日期:9月初(具体时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方式: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择日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履行现场确认手续。

六、成人高考考试日期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日期:10月中旬(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考试科目:

⑴高中起点本科——理工类:语文、数学(理)、英语、物理化学综合四门;文史类:语文、数学(文)、英语、历史地理综合四门。

(2)专科起点本科——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管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七、录取与收费

严格按照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进行择优录取;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

八、毕业与学历、学位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由南京理工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附:《南京理工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九、联系方式

1.现场咨询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联合村1号(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号楼112室

2.来校路线:可乘坐公交17路、25路、51路、37路、81路、110路牌楼站下(石林百货东面巷内100米)

3.咨询(传真)电话:(025)84311355

4.咨询QQ:1936993809

5.学院网站:http://jjy.njust.edu.cn

南京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0年授课教学点一览表

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授予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授予对象

第二条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或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我校承担的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学习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可向我校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三、授予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四条学习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提出学位申请:

1.对于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者:

①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含教学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各门课程以考试的最高成绩计算)。

②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专业基础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③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60分)。

2.对于参加自学考试学习者,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各门课程以考试的最高成绩计算)。

第五条对于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四级英语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自学考试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公共英语三级(学生在入学前获得全国四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学生在2019年之前通过江苏省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有效);

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专业英语四级或公共英语六级统考合格证书,可免考学位外语。

四、学位授予工作程序

第六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参加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学习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课程成绩、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

2.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送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拟授予学位的名单,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对审议合格者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五、附则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学士学位申请:

1.未取得毕业资格。

2.学习期间曾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3.有作弊、抄袭或剽窃等不端行为。

第八条对于获得学士学位者,学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对于已毕业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高起本7年,专升本5年),回学校重修或重考有关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学生自取得学籍起,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不得申请。

第十条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自考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21shipin.com/a/35829.html

自考本科网成人高考学历提升

为您推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教 武汉大学成教 武汉理工大学成教 武汉科技大学成教 华中农业大学成教 湖北工业大学成教 湖北中医药大学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