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2021级成人高考新生入学及注册
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2021级)成人高考新生入学及注册第十七条2020年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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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2021级)成人高考新生入学及注册
第十七条2020年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入学,新生应按时到指定函授站(点)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应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或所在函授站(点)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书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2020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两周内到所属函授站(点)报到、缴费,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学习资格。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与学校任何相关教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已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函授站(点)共同建立学生档案。学生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学籍材料(录取通知书、成人高考考生信息表等)、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汇总表、奖励处分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