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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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教学全程管理,结合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引导学生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加强学生的过程学习监控,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结合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科目
适用于本办法的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二、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成绩的组成及评定方式
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50%,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50%。
(一)形成性考核成绩的组成及评定:
形成性考核成绩是对学生平时课程学习过程的考核和评价。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形成性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课程网上作业成绩: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30﹪。每门课程的章节后都有相应的单元测试或者章节测试,每个学生须按照时间要求直接在网上完成、网上提交,由系统自动评阅判分。
2、网上视频课件学习: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20﹪,以学生点击学习视频课件时间计算。
3、课程网上导学和实时答疑成绩:课程教学老师根据学生参加网上导学和答疑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网上成绩,并按照加分(最高分为5分)计入该门课程学习总成绩。
(二)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由阅卷教师或阅卷小组根据期末考试试卷阅卷要求及评分细则给分,并按照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50﹪计算为期末考试成绩。
三、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站点要按照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及时参加网上课程学习、完成课程网上作业;
2、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站点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网上学习和网上答疑。
附件:
成继院[2020]6号: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