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免考条件要求
根据《2021年上半年湖北自考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网上办…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微信公众号
根据《2021年上半年湖北自考前置学历查验及课程免考网上办理须知》可知,上半年华中师范大学自考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3月31日;网上确认时间:4月1日—4月16日;网上终审时间:4月19日—5月14日。
华中师范大学自考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经历了从创立、发展到合并与壮大的过程:
学历继续教育始于1955年创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育),改革开放后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0年开办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后开始招录成人教育学及职业教育硕士研究生等。严格的管理,高质量的教学,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十大热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中国最具社会影响力网络教育学院等。
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始于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函授师训组(教改小分队),1982年教育部批准成立中南干训中心,湖北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湖北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1986年成立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2000年开始承接来自全国的各类教育培训,2018年中组部授牌华中师范大学成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目前全国高校唯一)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了涵盖党政干部培训、党员培训、行业培训、各类师资培训包括幼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高校教师培训等较为完整的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品牌,成为中南乃至全国各行各业的优质培训基地。
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自考课程免考条件:
(一)2021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贯彻实质等效原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办理。具体如下:
1.湖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为准执行。
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湖北省课改新专业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超过专业核心课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考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以上就是华中师范大学自考课程免考条件,华中师范大学自考每年的申请机会有限,华中师范大学自考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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