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山东滨州2020下半年自考转考(转出)办理时间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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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关于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籍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
本次省际转考我市接收现场办理,也可邮寄材料办理。
(一)办理时间
2020年8月21日-8月30日(工作日)。
(二)邮寄信息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699号滨州市教育局210室
联系电话:0543-3187817
联系人:赵老师
(三)具体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2.申请材料须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考生签名并注明本人有效联系电话;
(2)山东省准考证;
(3)转入省准考证;
(4)至少一门转入省课程合格证(复印件);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对提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登记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有效畅通。
2.请考生密切关注转入省网站相关公告并始终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办理转入手续。
3.考生务必提前了解转入省的转入要求,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一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
4.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附件:
滨州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