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0—25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
(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基础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
(2)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18元。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布置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组织,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和经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各专业考试科目:湖北省2011年10月自考报考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