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人高考恩施考区考生须知
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将于10月23日-24日、10月30日举行。
一、按时下载准考证和查询考场安排
考生须于10月15日-24日登录“2021年湖北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crgkbm.hbea.edu.cn)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自行核对准考证信息是否准确。10月20日可查询本人考场安排(查询网址:http://jyj.enshi.gov.cn/jyksy/),或于考前1天到考点查询。
二、严格遵守组考防疫规定
1.根据恩施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保护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请积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禁忌症者除外)。考前14天(10月9日)开始,考生务必每天进行自我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湖北省2021年成人高考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健康承诺书》并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携带提交。
2.考前14天,考生非必要不外出旅行;从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区来恩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报告,自觉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接收体温检测,进入考点和考场或退出考场后时,请自觉佩戴口罩,保持肃静和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扰乱考点秩序,共同维公共卫生安全。
4.进入考场接受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后,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严格遵守进出场时间及规定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以当地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规定为准,为避免考点周边交通拥堵以及由此影响考生入场时间,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出发时先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和文具等是否携带,尽量于开考前8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后不准考生进入考点(中学考点以大门为界,大学考点以考试大楼为界)。考生进入考场时间,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其余各科为考前30分钟,入场后至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中途擅自退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自觉提交本人身份证,接受刷证验证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第一场考试进入考场时须上交健康承诺书;未出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不能被识别仪识别者,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在临时留观区休息后进行复测,复测体温仍异常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考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进入考场时,考生须自觉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摘下口罩、帽子、手套,在视频监控下依次接受监考员安全检查和身份核验,自觉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交卷离场时,请再次检查试卷、答题卡上个人信息填写是否准确完整,条形码是否粘贴在规定位置,然后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整理后反扣在桌面,待监考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
四、严格遵守文具携带及物品管理规定
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无封套橡皮擦、三角板或直尺等规定的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带有无线信号收发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考场配有时钟,仅供计时参考)、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在参加数学科目考试时,可以携带不具有传输、接收、记忆、存储等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并使用。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互相借用计算器,否则一律按作弊处理。
五、认真核对卷卡相关内容和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领到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后,首先,应认真核对试卷及答题卡的页数、科目是否准确,字迹是否清楚,准考证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误,应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其次,须在卷卡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姓名和座位号,粘贴条形码。特别提醒:个人信息填写不全或错误、条形码贴错位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严格遵守答题时间及规范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主、客观题均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凃或作答,答案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卡上非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一律无效。客观题须用2B铅笔填涂,要涂满、涂匀、涂实;主观题须用黑色签字笔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作答。特别提醒: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弄褶、弄破,否则会影响扫描读卡及评卷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
考前,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熟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的处罚规定,知晓违规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考试时段,请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损毁或带出考场。特别提醒: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如:手机、无线微型耳机、无线针孔摄像头、其它带有拍摄收发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均可按法律规定认定为“作弊器材”,凡通过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以此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定罪处罚或数罪并罚。
特别提示: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考试全程有视频监控并录像。凡在视频实时监控、考后录像回放核查、考试现场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阅。特别提醒。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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