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有哪些规定?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评分加总累计积分,根据年度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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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评分加总累计积分,根据年度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排名确定积分入户人员。那么,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有哪些规定?
天津积分入户政策包括《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积分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三个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有积分入户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另外还有分值表(基础分,导向分等,附加分等)。
天津积分入户政策是指《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积分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积分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满一年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向前数十二个月;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向前数十二个月。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况,且申请时仍属正常缴费状态。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2020年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