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新增审核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
根据《关于制定硕士生指导教师新增审核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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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制定硕士生指导教师新增审核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新增审核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6月9日至6月18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办公室备案并开始实施。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应写明针对条款、详细理由。
联系人:薛巧巧电话:83208303
邮箱:xueqiaoqiao@uestc.edu.cn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新增审核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附件1: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