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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港澳台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一、申请对象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并通过现场确认的准考考生。二、提交材料考生须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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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并通过现场确认的准考考生。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7月3日前,通过tojiangwj@bnu.edu.cn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4.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书面推荐书。

5.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6.外语水平证明。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7.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8.本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9.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理论意义、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10.其他能够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须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清单须保存为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特别说明: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者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初审

1.法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原则上由5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审核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报考要求、通过现场确认准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并予以打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审核合格者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名单由法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

四、复试

1.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专家当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2.复试满分值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专业知识。重点考查申请者在本学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等。

4.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时间由法学院通知。

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法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法学院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腾讯会议软件,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云视讯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10。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5)会议登录:必须实名注册和登录腾讯会议和云视讯。如果无法实名登录云视讯,务必提前联系法学院。

5.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法学院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10-58802852,手机:13651250583。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博士研究生按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https://yz.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法学院网站:https://law.bnu.edu.cn/

法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2948

法学院电子邮箱:tojiangwj@bnu.edu.cn

七、申诉监督

考生如果对考核环节有异议,可向法学院提出申诉,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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