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要求,自命题科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命题,东北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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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2号)文件要求,自命题科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命题,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即将调整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均不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继续招收跨学科考生。
三、专业型硕士[含045103学科教学(语文)、35105广播电视(创意写作)]的初试
科目以及内容不作任何调整,复试科目以及内容不做任何调整。
四、学术型硕士复试科目及内容不做任何调整。
五、学术型硕士各专业初试科目的科目三、科目四以及考试内容调整如下(考试科目一
均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二均为外国语):
1.050101文艺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2.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3.050103汉语言文字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4.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5.050105中国古代文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6.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7.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8.0501Z1对外汉语——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9.0501Z2语文教育——科目三:文学综合、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注:科目三文学综合包括A.中国古代文学;B.中国现当代文学;C.比较文学与世界文
学;D.文学理论;E.写作(即学术评论或称评论写作,非创意型写作)。科目四语言学综合
包括F.语言学理论;G.现代汉语;H.古代汉语。
六、如果教育部及吉林省考试院发布新文件、新规定,则以新文件、新规定为准。最终
调整方案,以2020年9月正式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七、未尽事宜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