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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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浙理工研[2020]7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和学科两级管理。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工作有关人员和学科代表任组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军何庆机
成员:文炳王昌米夏青
秘书:毛文俊
工作职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2.指导各学科(专业)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远程视频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科成立成员不少于5人的学科专家专业复试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学科专家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原则为: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研究生指导经历(含课程指导),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历。
3.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
工作职责: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现场公正评分;
4.配备秘书1人,由在职的教师担任,负责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夏克长
组员:毛文俊陶丽婷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电子材料收回归档。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学科研究方向 专业拟招生总人数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9 02.英语语言文学 03.翻译学 055101 英语笔译 (专业学位) 不区分研究方向 31 (二)复试时间安排 拟于5月13日-17日之间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5月20日起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6月中旬基本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向考生公布。 (三)确定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普通类别考生,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英语笔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相应专业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执行。 2.复试人数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和各学科调剂细则,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和复试人数。 3.学院各专业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确认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调剂要求 1.调剂原则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英语笔译专业根据各专业实际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1)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④符合学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 (2)综合考察因素 ①考生初试分数情况。 对于第一志愿为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或相近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第一志愿为不同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综合考察、横向比较,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学生取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职业资格证书或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③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校内外活动及社会活动获得奖励情况。 2.调剂程序 学院接收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按照筛选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学院将复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在学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开展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严格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操作流程、规范及注意事项》执行。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方式,不再安排现场笔试环节,专业知识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纳入远程视频面试中。复试前,复试考生应准备好远程视频面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条件。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者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予录取。 考生资格审查资料、政审资料和其他学科专家复试所需材料(含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职业资格证书、学科竞赛奖状等)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 考生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和相关学院联合组织线上测试。 学院和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确保并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等情况。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按学生复试前确认的第二外语语种对应开展考察,可选择语种包括日语、法语和德语。 英语笔译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语种为英语。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监督工作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3、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1-86843549(夏老师),邮箱:zstuzlwy@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12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