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公共管理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调整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09号)文件精神,我校正在开展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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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09号)文件精神,我校正在开展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政学院公共管理专业(MPA)因部分一志愿考生放弃录取,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着不浪费招生指标的原则,现将总分由原来自划的177分降至174分。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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