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山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暨复试公告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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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18年
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暨复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有关专业(学科)开展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学科)成立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本专业(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5~9人复试小组,并选派秘书1人,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相近专业(学科)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小组中各专业(学科)教师不少于2人,可按专业(学科)推选轮值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讨论对考生的评价意见。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须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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