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基本情况1.招生规模:2015年计划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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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5年计划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我校有110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金融硕士等11种(含25个工程领域)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同时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七)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中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八)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五、特别说明
1.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报考点参加考试。
2.2015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原合锻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划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3.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不得自行选凑),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4.各个专业招生人数和拟接收推免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情况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