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城建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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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以考生初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信息为依据,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
为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与监督工作,我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的院长及各系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专业、专业领域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同一专业设一个复试小组,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配备秘书1人。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贯彻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
2.负责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政策;
3.负责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4.负责审核确定复试专家组名单及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负责向复试中提出质疑考生进行解释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熟悉教育部、天津市、我校及我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
2.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三)复试专家小组职责
1.熟悉教育部、天津市、我校及我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
2.严格按照学校主管部门和各学院共同核准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三、调剂复试
第一生源合格生不足的学科、领域,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必须是A类地区合格生源,且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及初试科目中数学考试不符合调入专业数学科目设置标准的,在复试时按照专业要求加试数学,其成绩合格者,进入常规复试环节。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往届生)、本科成绩单(应届生)体检表、政审表等相关证件齐全,且符合《2015年研究生复试必备材料说明》要求。
(二)复试项目及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4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20分、综合面试40分),60分为及格,百分之三十权重后计入录取成绩。
(三)关于复试备案
复试要有详细的复试提纲,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复试专家小组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四)关于笔试携带学具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各专业归属学院。
五、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3月25日早7:30-9:00,复试前将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书》(网上通知或电话通知)。
复试报到地点:现代教育中心A110室。
六、录取原则
各学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志愿合格生源单独排序)。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进度要求进行复试,并按时间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以确保未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