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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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相关部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2877。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第七条学校概况: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浙江省西部素有"东南阙里、南孔圣地"美誉的"国际花园城市"衢州市。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42674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711万元,馆藏图书59.5万册。学校设有22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700余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核考核测试方案,决定有关高职扩招的重大事宜。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测试、招生录取事务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经学校研究,拟定以下专业开展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就业方向 计划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学年 1 护理 (老年护理方向) 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从事养老护理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工作 50 3年 7500 2 护理 (母婴护理方向) (只招女生) 在妇幼保健机构、母婴服务机构(月子中心)、社区(家庭母婴服务)等从事母婴护理员、(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工作 50 3年 7500 3 市场营销 销售代表、销售内勤、市场推广员、促销策划员、客户经理 40 3年 6000 小计 140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请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8-31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并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信息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为我校的考生于11月2日上午9:00:00-下午18:00到我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11月2日18:00未到校信息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交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人。
信息审核确认、交费后打印发放准考证。
第十三条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周日)。
(二)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测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上午9:00—10:30) 1 护理 (老年护理方向) 内容包括语言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人文素养与基本常识等 2 护理 (母婴护理方向)(只招女生) 3 市场营销 第十四条免试入学条件 考生被确认报名有效后,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信息确认时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我校审核确认,准予免试入学。 1.获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并与所报考专业相适应。 2.取得执业资格证。 3.在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在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11月20日前我校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备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到我校的考生,不另行安排测试,考生必须提供其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考试的测试成绩,并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与测试学校核实并转换成百分制,以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择优录取。 第七章人才培养 第十八条我校提供学校住宿和全日制集中教学,按照一般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本阶段扩招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载为准,开展教学时间将根据录取进展情况、生源类别状况和专业教学实际另行通知,原则上不迟于2020年春季。 第十九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八章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二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学校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纪检监督组办公电话0570-8068232。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E-mail地址:zs0570@126.com 学校网址:www.qzct.net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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