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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今年我校生源实际公布…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今年我校生源实际公布本方案。

一、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280

36

54

中国哲学

280

36

54

逻辑学

280

36

54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15

45

6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5

45

68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5

45

68

思想政治教育

315

45

68

002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325

45

68

西方经济学

325

45

68

世界经济

325

45

68

管理经济学

325

45

68

003刑事法学院

法学理论

315

45

68

法律史

315

45

68

刑法学

338

45

68

诉讼法学(刑事)

315

45

68

004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

333

45

68

民商法学(婚姻法方向)

315

45

68

诉讼法学(民事)

335

45

68

005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331

45

68

知识产权法学

322

45

68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315

45

6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15

45

68

006行政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5

45

68

007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315

45

68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315

45

68

行政管理

357

45

68

教育经济与管理

335

45

68

009公安学院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方向)

315

45

68

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

315

45

68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350

53

80

传播学

350

53

80

法治新闻与传媒法

350

53

80

014商学院

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

417

45

68

市场营销与风险管理

335

45

68

015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刑法学

315

45

68

016民族宗教研究院

民族法学

315

45

68

017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

研究院

法律史

315

45

68

018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

发展法律研究院

国际法学

315

45

68

019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

新中心

经济法学

315

45

68

(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2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325

45

68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350

53

80

011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法律(非法学)

315

45

68

法律(法学)

315

45

68

013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350

53

80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总分200分,单科不划线

具体调剂情况请致电029-85385134.

二、复试安排

复试在3月15日至3月25日进行,所有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相关学院公布。各学院将根据我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

复试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调剂安排

所有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调剂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各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照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各学院将在复试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除原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外,初试总成绩一律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量化计算。

四、录取

我校复试录取结果将由各学院公布、公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复议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

我校纪委为受理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机构,投诉电话:029-88182234。

六、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029-88182772屠老师

002经济学院029-88182680徐老师

003刑事法学院029-88182614杜老师

004民商法学院029-88182611李老师

005经济法学院029-88182621曹老师

006行政法学院029-88182640魏老师

007国际法学院029-85385196何老师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29-88182765李老师

009公安学院029-88182755廉老师

010新闻传播学院029-88182727董老师

011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29-85385137王老师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029-85385225纪老师

013外国语学院029-88182714吴老师

014商学院029-88182573褚老师

015反恐怖主义研究院029-88182614杜老师

016民族宗教研究院029-88182470王老师

017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15909238163董老师

018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029-85385196何老师

019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029-88182621曹老师

附件:

1.2016年我校各专业接收调剂名额表

2.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

附件1:2016年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1.2016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003

刑事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20

14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030102

法律史

16

11

005

经济法学院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8

006

行政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

18

007

国际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26

9

009

公安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

2

3

030106

诉讼法学(侦查学)

4

1

016

民族宗教研究院

0301J1

民族法学

5

6

017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030102

法律史

3

4

018

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

030109

国际法学

3

4

015

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030104

刑法学

6

8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刑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4)

019

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030107

经济法学

3

4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7)

014

商学院

1204J2

市场营销与危机管理

3

1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公共管理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1204xx)

008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4

说明:1.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

定。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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