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今年我校生源实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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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今年我校生源实际公布本方案。
一、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280 36 54 中国哲学 280 36 54 逻辑学 280 36 54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 院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15 45 6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5 45 68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5 45 68 思想政治教育 315 45 68 002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325 45 68 西方经济学 325 45 68 世界经济 325 45 68 管理经济学 325 45 68 003刑事法学院 法学理论 315 45 68 法律史 315 45 68 刑法学 338 45 68 诉讼法学(刑事) 315 45 68 004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 333 45 68 民商法学(婚姻法方向) 315 45 68 诉讼法学(民事) 335 45 68 005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331 45 68 知识产权法学 322 45 68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315 45 6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15 45 68 006行政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5 45 68 007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315 45 68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315 45 68 行政管理 357 45 68 教育经济与管理 335 45 68 009公安学院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方向) 315 45 68 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 315 45 68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350 53 80 传播学 350 53 80 法治新闻与传媒法 350 53 80 014商学院 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 417 45 68 市场营销与风险管理 335 45 68 015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刑法学 315 45 68 016民族宗教研究院 民族法学 315 45 68 017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 研究院 法律史 315 45 68 018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 发展法律研究院 国际法学 315 45 68 019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 新中心 经济法学 315 45 68 (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2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325 45 68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350 53 80 011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法律(非法学) 315 45 68 法律(法学) 315 45 68 013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350 53 80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总分200分,单科不划线 具体调剂情况请致电029-85385134. 二、复试安排 复试在3月15日至3月25日进行,所有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相关学院公布。各学院将根据我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 复试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三、调剂安排 所有调剂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调剂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各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照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各学院将在复试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除原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外,初试总成绩一律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量化计算。 四、录取 我校复试录取结果将由各学院公布、公示,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五、监督、复议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 我校纪委为受理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机构,投诉电话:029-88182234。 六、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029-88182772屠老师 002经济学院029-88182680徐老师 003刑事法学院029-88182614杜老师 004民商法学院029-88182611李老师 005经济法学院029-88182621曹老师 006行政法学院029-88182640魏老师 007国际法学院029-85385196何老师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29-88182765李老师 009公安学院029-88182755廉老师 010新闻传播学院029-88182727董老师 011法律硕士教育学院029-85385137王老师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029-85385225纪老师 013外国语学院029-88182714吴老师 014商学院029-88182573褚老师 015反恐怖主义研究院029-88182614杜老师 016民族宗教研究院029-88182470王老师 017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15909238163董老师 018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029-85385196何老师 019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029-88182621曹老师 附件: 1.2016年我校各专业接收调剂名额表 2.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 附件1:2016年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1.2016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003 刑事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20 14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030102 法律史 16 11 005 经济法学院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8 006 行政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 18 007 国际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26 9 009 公安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 2 3 030106 诉讼法学(侦查学) 4 1 016 民族宗教研究院 0301J1 民族法学 5 6 017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030102 法律史 3 4 018 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 030109 国际法学 3 4 015 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030104 刑法学 6 8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刑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4) 019 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030107 经济法学 3 4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7) 014 商学院 1204J2 市场营销与危机管理 3 1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公共管理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1204xx) 008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4 说明:1.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 定。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