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大学报考点硕士入学考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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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5〕22号)工作要求,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网报方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免费注册,并牢记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考生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校验码登录;
(2)按教育部、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
(4)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6)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7日至11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13号公寓楼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2016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文具费。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4)考生刷验第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
(5)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1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见附件1)。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识别仪无法读取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并于12月1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采身份证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2015年9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3、准考证打印
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报考点安排如下:
1、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到长江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时,应届生凭学生证,其他在职考生凭户口本或单位证明报考,2016年我考点不接受归属地以外的考生报名。
2、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3、报考省内招生单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和省外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一律到武昌区招考办或洪山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
4、报考省内招生单位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报考外省法律硕士的考生一律归口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名。
5、报考省内招生单位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和省外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一律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政策注意事项
(1)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2)考生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教育部和招生单位所公布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正确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因为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去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2、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学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要考虑好了再填。不要多次重复报名。
3、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字库中没有的汉字用半角状态??代替。
(2)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3)考生输入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须在从报名到录取的这段时期保持畅通。如怕麻烦,简单了事,导致录取通知书等邮件无法送达,责任由本人承担。
(4)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到报考点去缴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去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五、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代表国家意志。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教育部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何过程,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2016年长江大学考点将加强同公安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利用无线通讯干扰车对考场周边异常无线信号进行监控,严厉打击团伙作弊,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购买及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七、所有考场将安装手机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仪和电子狗等先进的技术设备,以防范和杜绝使用电子通讯等高科技作弊工具的行为。
八、每场考试实行考场违纪公告,对考试中违纪学生现场张榜公布。
九、所有考场配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十、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或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实习编辑: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