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细则
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各环节的要求以及招生工作程序中的职责,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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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招生工作各环节的要求以及招生工作程序中的职责,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
1.按照国家教育部编制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本校实际,编制本校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时,要符合上级要求、要征求各招生学科、专业和所在院、系意见,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培养条件、社会需求、生源和上年度录取情况等综合因素。
3.各学科按下达的拟招生计划数,组织学科认真填写《年度计划招生申请表》报研究生处汇总。为推进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办法,专业目录中只列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研究方向,不列导师姓名。
4.各招生学科、专业自命题的考试科目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设置,个别专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二级学科设置。考试内容尽可能覆盖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招生学科、专业的特殊要求等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招生学科、专业和考试科目在公布后一律不得变动。
6.招生专业目录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和格式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编制,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招办统一印制。
二、报名工作
1.学校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受理本地区研究生报名考试工作。要积极采取措施,扩大报考本校生源。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逾期不予办理。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身份证、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考生到本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时,交验相关证件,缴纳报考费,由报考点采集图像信息,考生本人对网报信息进行确认。
5.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点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报名库上传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及省招办。同时要及时下载本单位考生报考信息,认真核对考试科目,编制考生编号之后,将考生数据上传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并及时将《准考证》寄给本人,按规定时间打印《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招生单位留存;其余两份单独封装,一份单独寄送报名点,供安排考场使用,一份随试题寄送接受试题单位,供清点试卷使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备注栏特别注明,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将《黑龙江省硕士生入学考试所需印刷材料申报表》及《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统考订题单》按规定日期上报省招办。
三、命题工作
1.命题原则
(1)初试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国家教育部按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应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以及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2)试题应能反映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应涵盖三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专业基础课程。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入学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来确定。一般应使优秀本科毕业生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宜。
(3)为选拔优秀考生入学,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所占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
2.命题组织
(1)命题工作由研究生处会同各学院、系(部)和有关教研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成立各考试科目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由2-3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人员组成,并确定一人为组长。要组织命题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命题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
(2)命题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凡有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与命题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命题场所。
(3)命题人员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4)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试题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核对签字,连同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一并交研究生处,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草稿(含电子文本)等与命题有关的材料在交题后立即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