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2011年,我校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2011年,我校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我校MPAcc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三个专业方向,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的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于2013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已获得自考专科和网络教育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的考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