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125100工商管理、125300会计、055101英语笔译、055103俄语笔译等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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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125100工商管理、125300会计、055101英语笔译、055103俄语笔译等专业除外,其复试细则另行通知),特制定本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对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复试原则和政策、纪律的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研究生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2.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全过程中应予以回避。
3.学校成立督查组,并委派督查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质量。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国家《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确定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成绩要求及复试内容相同。调剂考生参照我校调剂办法及遴选规则确定参加调剂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对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1.考生身份认定:审核考生身份证、报名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
2.证书审核:对参加复试的全体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3.学籍、学历认证审核:要求复试考生提供教育部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认证。
4.主干课成绩的审核: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出具4门及以上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由各学院组织。(专业课复试科目见《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对同等学力考生(往届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面试(满分120分),由各学院组织。
1.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人或7人,其中设组长1人,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善备查。
(2)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
2.面试评分标准:
(1)外语运用能力(30分)
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及专业外语掌握程度。
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外语掌握程度主要考察对外文专业资料的阅读和翻译水平。
(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6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
考察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六、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包括各分项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含合格线)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注:合格线=满分×6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3.复试笔试或面试环节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况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
七、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所在专业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录取名单、初复试成绩及专业总成绩排名等信息由各学院向考生公示。
八、复试安排及要求
1.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26日进行,提前一天报到。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2.第一阶段复试后如需继续调剂,复试专业、时间等信息在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首页另行通知。
九、其他
1.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的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本实施细则由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5.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举报电话:2468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