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吉林体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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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体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据吉林省教育厅规划处划拨的2014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结合我校2014年研究生入学初试情况,特制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招生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指导、培训与纪检督查,以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录取质量。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处根据复试安排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硕士生导师组成,每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瑞林
副组长:何艳华、李世杰
组员(按姓氏笔画):丁磊力、王琪、许春利、李裕刚、赵琳琳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办公室主任:王琪(兼)
三、复试条件与要求
1、根据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生和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调剂生)的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2、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
3、复试分数线:根据2014年硕士生各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报考吉林体育学院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及教育部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初试合格资格线要求等各方面的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体育人文社会学 34 34 102 290 运动人体科学 34 34 102 265 体育教育训练学 34 34 102 315 民族传统体育学 34 34 102 265 体育产业管理 34 34 102 265 体育教学(体育硕士) 34 34 102 265 运动训练(体育硕士) 34 34 102 265 社会体育指导(体育硕士) 34 34 102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