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网上报名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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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2017年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或规培人员,经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四)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5日——2月28日
2.报名办法: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电子证件照片。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注:规培证书无编号的请在规培证书编号一栏填写老证书无编号)
电子照片规格:
照片文件必须是JPG格式,修改文件后缀认为无效。
照片尺寸要求,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0K以内。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特别提醒:您所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
(二)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科技楼四楼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室
3.材料: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三项证件验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培训证明及承诺书;(附件一)
(3)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规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其它事项说明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发给获得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不发毕业证书;
(二)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三)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四)全国统考、开班开课、缴费等事宜,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graduate.nsmc.edu.cn/)有关通知;
(五)国家相关文件详见附件二;
(六)未尽事宜由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邮编:637000
联系电话:0817—2240297
传真:0817—2240136
联系人:蒋老师、彭老师
电子邮箱:Email:nsmctdxl@163.com
附件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
附件二:相关文件
1.《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7号)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