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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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0年研考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下,为稳妥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1)工商管理学硕复试小组
(名单略)
(2)生态经济与管理学硕复试小组
(名单略)
(3)工商管理专硕(MBA)复试小组
(名单略)
(4)会计专硕(MPAcc)复试小组
(名单略)
备注: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17053(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网络远程复试保障小组
(名单略)
职责: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物质与后勤保障等工作。
紧急联系人:周老师13469075908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工商管理学硕 345分 49分 74分 生态经济与管理学硕 288分 40分 60分 工商管理专硕(MBA) 175分 44分 88分 会计专硕(MPAcc) 195分 44分 88分
(二)进入复试名单
进入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招生计划
类别 学习方式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方向) 2020年招生总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数 学硕 全日制 120200 工商管理 19 7 学硕 全日制 071303 生态经济与管理 8 0 专硕 非全日制 125100 工商管理 27 0 专硕 全日制 125300 会计 54 0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本次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钉钉为备用。
(二)时间安排
复试具体时间与流程初步安排如下:
时间 复试安排 备注 5月15日 网络复试平台测试 上午8:00, 下午2:30开始 5月17日全天 资格审查 5月18日上午 工商管理学硕、工商管理专硕线上复试 上午8:00, 下午2:30开始 5月18日下午 生态经济与管理学硕线上复试 5月18日上午 会计专硕(一组)线上复试 5月18日下午 会计专硕(二组)线上复试 5月19日上午 会计专硕(三组)线上复试 5月19日下午 会计专硕(四组)线上复试 5月20日上午 会计专硕(五组)线上复试 5月20日下午 会计专硕(六组)线上复试
(三)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缴费时间定为5月12日08:00—5月1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调剂考生须在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参加调剂复试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等严格把关,尤其是招生学科有特定学历学位条件和学术水平要求的,必须按照招生简章和和专业目录公布的要求逐一审核。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0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五)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上传至学校提供的平台。
(六)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学科(方向)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工商管理学硕 会计学方向:会计综合 其它方向:微观经济学 《财务会计学》(第11版),戴德明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财务管理学》(第8版),荆新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微观经济学》(第4版),黄亚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出版。 工商管理专硕(MBA) 思想政治理论 会计专硕(MPAcc) 思想政治理论 会计学 会计学(含财务会计,戴德明、林刚、赵西卜主编11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财务管理:荆新、王化成、刘俊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考试的形式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学硕满分70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满分60分,另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八)录取规则
1.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折算百分制60分以下);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九)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6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6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一般不安排住宿,且须知晓并签字认可《湖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告知书》。
六、调剂
(一)调剂程序
1.需调剂的学科专业及缺额。
类别 学习方式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方向) 调剂缺额 学硕 全日制 120200 工商管理 10 专硕 非全日制 125100 工商管理 17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审核调剂志愿
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