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考研复试通知(第二批)
考生您好:您的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考生您好:
您的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复试相关要求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18年4月1日—4月3日(各专业复试具体要求及安排以学院第二批复试细则规定为准)
二、具体安排
1.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南湖校区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在林园校区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领取的材料:调档函、政审表。
3.相关学院具体复试细则及安排
学院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细则及安排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4月2日上午8:30 林园校区2号楼418 日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基础科学学院 数学 4月3日上午8:00 南湖校区新图书馆405 统计学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4月1日上午8:30 南湖校区主楼1592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4月2日上午7:50 材料楼三楼报告厅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4月2日上午8:30 南湖校区主楼1401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4月2日上午7:50 南湖校区老图书馆3311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化学工程学院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4月2日上午8:20前南湖校区化工楼8414 材料学(高分子材料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 4月2日上午8:30 南湖校区科研楼2107 应用化学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 4月2日上午9:00 林园校区东1号1405 国际贸易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公共管理(MPA) 工商管理(MBA)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新闻与传播 4月3日上午8:30 林园校区教学图书楼705
三、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含24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5分(含2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0分(含4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按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47分(含147分),外语不低于30分(含30分)。
四、复试工作要求
1、考生请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课考试、复试面试、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可以于3月30日-4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南湖校区办公楼1427室),
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让定的时间为准;
(4)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原件;
(5)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体检:参加复试考生可于4月2日-4月3日上午8:00-上午11:30,下午13:30-下午16:30到我校医院(南湖校区)参加体检,体检费55元。
4、专业课考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要求的考试科目参加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5、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招生目录。具体加试时间、地点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
6、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报学校审批后,不予录取。
五、其他
1、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等请于2018年4月2日前到我校研招办登记(联系电话:0431-85716566),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