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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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长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按《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段潜 成员 袁宝宇、高尚、蒋大勇、刘全生、王爽 秘书 刘立新 2、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类型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拟招生人数 拟调剂人数 全日制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40 74 085204 材料工程 5 11 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首轮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三、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时间 内容 地点 报到 2018年3月31日 下午1:30~4:00 报到并查看面试分组情况、领取复试准考证 西区实验楼108室 笔试 2018年4月1日 上午8:30~11:00 专业笔试 西区第一教学楼102室 面试 2018年4月1日 下午1:00~5:00 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西区第一教学楼309室 加试 2018年4月2日 上午8:30~10: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 面试后通知 加试 2018年4月2日 下午2:00~4: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 面试后通知 注:(1)如有特殊原因错过报道及准考证领取时间的同学,请拨打电话:15504308336高老师,13353272761刘老师; (2)笔试考试科目为《材料科学基础》或《物理化学》,初试考试科目为上述之一者,复试必须选考另外一门;初试考试科目与上述都不一致者,两门选考一门; (3)面试前有抽签流程,地点为:西区第一教学楼309室,面试包括三部分,分别为政审流程,地点为:西区第一教学楼303室,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地点为:西区第一教学楼304室,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为:西区第一教学楼301室; (4)加试项目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毕业达到2年或以上的考生及本科结业的考生。 (5)本次复试请考生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不体检,体检统一在报到入学后进行;笔试考生必须准时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非存贮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文具用品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面试时请携带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外语、计算机等级证及其它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件号码必须清楚)和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教务部门盖章,非应届生由档案部门盖章)、复试政审表、身份证(不需复印)。 四、考生需提交材料 详见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http://clkx.cust.edu.cn/syxx/xygg/25602.htm)。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组成。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首轮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后期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可适当调整。 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审表;本科学习成绩单。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笔试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二外听力测试。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面试记录由各学院保存3年。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70分(含70分,下同)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每科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且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7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总成绩除以2乘以40%,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MBA、会计硕士为3)乘以60%,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七、调剂 调剂流程及要求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 2、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长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