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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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做到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我校调剂、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
(二)音乐学院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制定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三)音乐学院拟定复试名单、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工作。
(四)音乐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五)学校统一组织非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听力测试。
(六)校医院负责考生体检工作。
三、复试
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高于拟录取人数的150%。
3.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艺术硕士 325 33 50 教育硕士 310 41 62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