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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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5日至28日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在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所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8:30—16:0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在上海市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4、推荐免试生须在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在上海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须先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具体时间及要求请随时关注MBA教育中心网站、金融管理学院金融MBA项目官方网站),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我校出具的证明在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6、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报考资格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时可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必须对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涉及报考资格等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015年9月1日前能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对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情况,我校按照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在考生报考条件中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简章),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部网站)决定是否同意其报考。以下考生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专科毕业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反之,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中的一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初试和复试
1、考生在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我部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招办。
2、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28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3、考生初试成绩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我部不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因调剂等特殊原因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我部免费申领。
4、2015年我部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考生可于2015年3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复试一般在4月上旬进行。
5、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初试《准考证》。
四、其他
网报填写个人信息时,最后学历证书编号一项请填写15或18位的电子注册号,电子注册号中的第7至11位为毕业年份。
五、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松江校区:021-67703622
古北校区:021-5206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