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下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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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下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共14名,其中内蒙古、福建、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各2名。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生源范围
内蒙古、福建(民族自治地方)、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我校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
三、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