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景德镇陶瓷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景德镇陶瓷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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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工作
1.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纪检和各分院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校复试工作。
2.各分院(部)成立本院相关学科点复试工作小组,每组3-5人,确定一名组长,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