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专业保持一致。
二、招生计划
表1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授予学位 | 招生计划数(人) | 收费标准(元) | ||||
普通考生 | 专项计划考生 | 总计 | 退役大学生士兵 | 学费 | 住宿费 | |||
临床医学 | 100201K | 医学 | 68 | 16 | 304 | 30 | 5200 | 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若宿舍安装空调,则需缴纳空调住宿费:60-480生.年。 |
药学 | 100701 | 理学 | 24 | 6 | 4000 | |||
医学检验技术 | 101001 | 理学 | 24 | 6 | 4000 | |||
康复治疗学 | 101005 | 理学 | 16 | 4 | 4000 | |||
护理学 | 101101 | 理学 | 114 | 26 | 5200 |
备注:1.临床医学专业为全科医学方向。
2.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于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专项考生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招生高校有关报考专业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须在“入伍地证明”材料一栏上传经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和考生本人签字的预报名表,其它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3)志愿审核: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期间(即3月22日至3月26日)查询各高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报考志愿。报考人数统计信息每天中午12:00更新一次。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8日8:00-17:00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二)资格审核
3月27日8:00-3月30日14:00,考生需自行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并保管好报名申请表,3月29日-3月31日,考生登录我校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218.197.58.30/账号为考生手机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查看资格审核通过情况,亦可通过我校专升本报名系统补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材料要求见附件1。学校在志愿审核完毕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4月3日,学校在校园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资格审核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三)缴纳费用
4月4日-4月6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湖北医药学院在线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英语科目为30元,专业课科目50元/门,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50元)执行。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费用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四、招生计划调整
学校调整招生计划。调整计划符合以下原则:①因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的,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②因专业报考人数不足出现空余的,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③计划调整不突破学校招生总量;④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调整后招生专业计划在校园网发布。
五、考试
(一)考试日期、地点
5月7日,考场设在湖北医药学院。
(二)考试科目
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2门,1门公共课(《大学英语》,考试大纲见附件3)和1门专业课(专业综合,详见表2)。公共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考查形式为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查内容分为个人素养和专业综合两部分,个人素养分值50分,内容包括文化素质、科学素养、逻辑思维等;专业综合分值50分,具体内容见表3。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三)打印准考证
4月29日8:00-5月7日9:00,考生本人登录我校专升本系统http://218.197.58.3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自主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备注:考试时间与地点最终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须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五)公布成绩
5月18日下午16:00,我校在专升本系统发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复查分数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六)分数复查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交纸质查分申请表。经复核后若存在复核后成绩变动,学校将对复核后成绩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及复核方式见学校升本报名系统通知栏。
六、录取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
2.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如《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再按《专业综合》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1.录取。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如《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再按《专业综合》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则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我校补录计划按照招生简章报考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学校根据招生简章报考要求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1)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内单独录取。按综合考查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补录计划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补录将结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结果和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四)预录取公示及复核备案
5月下旬完成第一批预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补录公示时间按湖北省有关要求执行。公示结束后,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五)通知书发放
7月下旬,学校按照报名时填报地址邮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详细地址。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经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同时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在校期间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八、联系方式
湖北医药学院主页:http://www.hbmu.edu.cn/;
咨询电话:0719-8891095,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
投诉电话:0719-8891098,邮箱:jiaowuchu@hbmu.edu.cn。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资格审核要求
2.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3.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
未尽事宜由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涉及招生政策调整,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若与国家和湖北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湖北省的规定为准。
湖北医药学院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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